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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衡水市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的正处级单位。

 

各科室职能

传染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全市寄生虫病、麻风病、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氏体等微生物引起的传染病的预防工

作方案及病毒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

2.开展寄生虫病和上述传染病预防控制,进行疫区处理及疫情管理,进行相应传染病的疫情分析、预测、

预报和人群健康水平统计分析;

3.参与突发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效果评价;

4.负责上述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病及病毒学检验及研究工作。

5.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疾病控制各类信息的收藏、报告和传递;

7.负责疫情管理;

 

免疫规划科

1.负责全市生物制品订购、储存、分发和管理工作;

2.拟订全市免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预防接种和安全注射;

4.开展免疫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5.负责免疫针对传染病的实验室工作;

6.负责冷链管理;

7. 生物制品管理。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1.负责制定全市性病、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2.开展性病、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3.负责性病、艾滋病的疫情分析和预测预报;

4.负责性病、艾滋病的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

5.负责性病、艾滋病的病例学检验及研究工作;

6.负责性病、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制定全市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疾病、意外伤害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方

案,并组织实施;

8.开展上述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监测工作;

9.开展上述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

10.负责心理健康促进和意外伤害的危机干预研究。

 

公共卫生科

1. 负责职业危害辩识、各种有害因素监测、评价、控制管理;

2. 负责工矿企业、放射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选址、设计、竣工验收的检测和卫生学评价;负

责卫生工程技术与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性评价;

3. 参与职业中毒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开展职业卫生学凋查;参与放射事故调查处理;

4. 负责工业化学品及农药登记管理及危险性评定;

5. 负责职业性有害因素人群及特殊作业人群的健康影响评价;开展全市职业病诊断、管理;参与职业卫

生与职业病诊断标准的修订;

6. 负责市管企业的卫生监测和健康监护;

7. 负责全市放射性防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展射线危害的监测、预防、控制和研究;

8. 开展外照射防护剂量监测抛和民用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照射水平监测;

9. 负责对市管单位放射从业场所、设备和放射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

10. 负责职业性放射诊断;

11. 负责全市CT机、核磁共振仪、X射线刀、r射线眼科准分子仪、超高速CT、  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用设

备的经常性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12. 开展与人群健康有关的环境卫生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治工作;

13. 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保健用品等卫生评价;

14. 参与公害病、因水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15. 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

16. 参与学校中毒、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制定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方案,指导社区疾病预防控

制工作;组织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具体实施。

17. 制定全市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的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

18.   负责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砷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病情分析和预防研究;开展相关的检

验和碘盐监测、水氟监测;掌握改水情况,进行改水降氟方法研究,推广有效方法;

19.开展碘缺乏病、地方性氟、砷中毒的健康教育工作。

20.开展与人群健康有关的环境卫生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治工作;

21.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保健用品等卫生评价;

 

健康体检中心

1.负责市直管单位各类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监护;

2.开展社会服务。

卫生检验中心

1. 负责理化分析检验、微生物检验和研究;

2. 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理化、微生物检验工作;

3. 开展理化、微生物检验的社会服务;

4. 制定全市中毒控制工作方案和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5. 开展急、慢性中毒诊断,开展中毒监测、信息服务及中毒控制,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6. 制定全市中毒控制工作方案和急性中毒应急预案

7. 开展急、慢性中毒诊断,负责特效毒药信息收集和药品储备;

8. 负责全市中毒控制网建设和管理;

9. 开展中毒监测、信息服务及中毒控制,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消毒杀虫科

1.制定全市消毒、杀虫工作方案,并组织上实施;

2.负责消毒、杀虫药械的功能效果检测,卫生学评价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卫生检测及卫生评价;

3.负责消毒,杀虫有关的其他检测工作;

4.开展鼠、蚁、蟑螂、蝇、蚤等病原虫媒的种群分布查、控制和标本制作;

5.进行四害密度监测和杀虫服务;

6.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营养与食品卫生科

1.开展膳食与营养的应用性研究,负责营养促进工作;

2.开展保障人群健康的食品卫生研究工作;

3.参与食品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制定;

4.开展食品的卫生学评价;

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食品生产企业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评价;

6.参与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办公室

1. 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处理全中心行政事务文件的起草,制订各项工作

规范和规章;

2. 负责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

4. 负责文件收发、档案、年鉴等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核算及各项统计报表;

6. 负责单位经费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编报审核工作;

7. 负责单位各项财务制度的拟定和实施;

8. 负责单位的收入、支出管理,按规定计发工资、各项政策性补助及劳务费;

9. 负责文件的打印、印刷;

10. 负责工会工作;

11. 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12. 负责共青团、妇女工作;

13. 负责房屋、水、电、暖气、空调的综合管理及日常维修;

14. 负责基建工作;

15. 负责车辆与驾驶员的综合管理;

16. 负责门卫和报纸、信件的收发;

17. 负责办公区、职工住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18.   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情况;

19.   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

20.   开展廉政建设,政务公开,行风评议工作;

21.   开展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建设工作;

22 .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24.   负责图书资料管理。

人事科

1. 负责人事管理;劳动用工;

2. 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聘任、调配、奖惩、定级、政审工作;

3.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工作;

4. 负责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工作;

5.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及津贴管理;

6.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7. 拟订中心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8.  负责科研项目、课题管理;

9.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10. 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管理;

健康教育科

1.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2.负责健康教育图文、声像资料的制作;

3.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宣传和普法工作。